主题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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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罗马书略谈宣教策略

 

 

温以诺教授

 

(美国西方神学研究院 跨文化研究博士课程主任)

一﹑本文目的

谈及差传的圣经基础,学者多选用使徒行传作为根据,本文则特选罗马书略谈使徒保罗的宣教策略,以作补充。

 

二﹑宣教策略的定义及解释

宣教策略是明智又具体地善用资源并把握时机,适切文化传统及社会实况,履行大使命事工的计划、原则及实践。

大使命是主吩咐旧日门徒及今日教会信徒,藉「去、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施洗、教训……」等,进行「使万民作主门徒」的事工。

神所赐资源(如人力、物力)及时机(时间及契机),作好管家的须谨慎而有效地善用,才算明智。且须明白「受众」(recipient) 的文化背景及传统习惯,了解当时社会实况(包括人口、社区、阶层等情况),既有计划又具原则地实际推动。

 

三﹑一般圣经学者对罗马书见解

数百年来,圣经学者传统见解,认为罗马书是保罗伟大的神学巨著,系统地阐释基督教的信仰。此见最大的缺点是罗马书并未提及多项重要的神学主题,对基督论、教会论与末世论只字不提,又怎算得为神学巨著或系统式大作。书中并无内证显示罗马教会的实况,证明著书实为此故。

及后有另一种传统理论,则认为保罗用罗马书来处理罗马教会内部犹太人及外邦人的不和。此说比上一个见解较易令人接受,因为数段经文着实讨论犹太人与外邦人:福音大能救二者(一:16-17);外邦人(一:18-32)及犹太人(二:1─三:8)均为罪人,同需救恩;二者均可称义获救(三:21─四:25);二者均在神恩计划中(九至十一章)。但罗马书并不像哥林多前书及加拉太书般,直截了当指出教会内部纷争结党的严重问题,再具体明确作责备及督导信心强者与弱者(如罗十五:7劝罗马信徒要彼此接纳)。以罗马书作为保罗劝阻教会纷争结党的书信,欠缺内外证的支持。(Barcley 2003)

 

四﹑保罗的宣教策略

近年来数位圣经学者提出一项新见解,认为罗马书作者并非神学家保罗,而是在外邦人中宣教及布道的使徒。[1]其中包括现时任教于美国三一神学院的D. Moo及改革宗神学院的W. Barcley两位新约教授。[2]

笔者就下列数点,说明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显示出的宣教策略:

 

1.      宣教策略始自神学基础

a.       宣教的内容(message)──神的福音

 

罗马书的主题是「福音」;既称为「神的福音」(一:1),指出根源所在,又称为「祂儿子福音」(一:9),说明成全办法。其本质是「神的大能要救……」,对象是「一切相信的」(一:16),其应验在人的信及神的称义(一:17),其次序是「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」(一:16)

全书亦可按此分段:世人均需要福音(一至八章);犹太人及外邦人先后与福音的关系(九至十一章);领受福音的人在生活上(十二章)、对国家(十三章)及对信仰相同者(十四至十五章)应有的表现。

 

b.      宣教的信差(messenger)──使徒保罗等人

保罗的身分是「奉召为使徒」,其职位是「特派传神的福音」(一:1),并非出于私意或个人──「我们从祂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」,且职位范围是「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」(一:5),也包括罗马的信徒(一:6-7)

他自知奉召作「外邦人的使徒」(十一:13),也迫切渴望同胞「以色列人得救」(九:1-3、十:1)

 

2.      宣教的方法(methodology)──福音的效用与外展

保罗个人悔改得救的经历,显出神恩惠福音的大能,这在他的书信中屡次提及(弗三:1-13;林前十五:9-11;提前一:12-17)。在罗马书中,他指出世人都犯了罪,却能靠神的恩(五:1-2,21),藉人的信而称义得救(三:21-31),不拘犹太人或外邦人。

在罗马书中,保罗多次指出福音的效用是普世性的(三:21-31),却又始自犹太人而向外展,故此他屡次强调宣教方法是「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」(一:16、二:9-11)

 

3.      宣教士的个人计划

在写罗马书时,保罗仍未曾到访罗马教会,罗马城既是当时罗马帝国的首都,亦可成为福音西传的基地,且有策略性的地位。保罗虽然多次「定意」及「计划」到访罗马,却未能如愿(一:8-13)。故此,他写罗马书,预告他的行程计划,用罗马书知会信徒在他到访前常代祷(一:8-10),待办完当前急务后[3],便到访罗马教会去坚固当地信徒(一:11-13),然后被差,西移到西班牙外展福音事工。(十五:23,28)

 

4.      两个个人宣教原则及宣教行动

保罗个人的宣教原则,在罗马书中说明次序为:「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」。使徒行传中也具体地见诸保罗这样行动(徒九:20-22),在其第一次巡回布道旅程(徒十三:5,14,42、十四:1、十五:21),保罗虽然遭犹太人抗拒、毁谤、逼迫(徒十三:44-50),甚至犹太人用石头打他至将死(徒十四:19),他也向犹太人宣告他将转往外邦人中传福音(徒十三:46-49),但却于第二次巡回布道旅程中,又回到犹太人的会堂传道(徒十七:1,10,13、十八:4-5,19)。在第三次巡回布道旅程中(徒十八:26、十九:8,17),仍不断地「先向犹太人、后向外邦人」传福音。此种一贯宣教原则的神学根据及个人心愿,在罗马书九至十三章有详尽的交代。

保罗另一个个人宣教原则,是「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」(罗十五:20),这是他的个人心愿及立志,「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」,这就说明他在主后五十七年,写罗马书的时候,他认为「如今在这里(哥林多)再没有可传的地方」(罗十五:23),便计划路经罗马再转往西班牙去传福音的原因。

 

5.      宣教策略包括寻求神的旨意及具体计划,二者并行

综观上述四点,可见保罗作为外邦使徒,既以神的旨意为首,却又不见得没有宣教策略及不采取具体行动。他「奉召为使徒,特派传神的福音」,是出于神的旨意,却又努力采取传福音的行动。他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(十一:3),却因爱同胞而努力向抗拒福音的犹太人传福音。他「被圣灵感动」,并带着欠债的心情向多国多民传福音(一:14-15、九:1、十五:17-21),但对同胞的「感情」却又深切动人(九至十一章),冒死忠心的向同胞布道。(十五:31)

保罗屡次定意及个人计划往访罗马信徒(罗一:11-13、十五:22-24),但却明知神容让他被拦阻、受阻隔,但他仍「常常恳求,或者照神的旨意,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」(罗一:10),盼望能到访罗马信徒。

在往访罗马前,保罗忙于收集马其顿和亚该亚外邦信徒的捐献,带往耶路撒冷供给圣徒中的穷人(罗十五:25-28),但他又请求罗马信徒为此事「一同竭力祈求神」。(罗十五:30-31)

 

五﹑结论

由此可见,从事宣教者须有策略(包括计划、原则和方法),却又敬虔倚靠神;既有个人的定意,更须寻求神的心意(罗一:8-13);既有感情及亲情,藉行动带出(罗九:3、十一:13-15),却必靠圣灵感动,并须谨慎举动。(罗九:1-2、十五:19-24)

 

《环球华人宣教学期刊》第二期,2005

(经香港差传事工联会允准,转载自《往普天下去》20057-9月号,页1-3)



[1] Division between Jews & Gentile:

W. S. Campbell, “The Rule of Faith in Romans 12:1-15:13: The Obligation of Humble Obedience to Christ as the Only Adequate Response to the Mercies of God” in D. Hay and E. Johnson, ed., Pauline Theology, Volume III: Romans (Minneapolis: Fortress Press, 1995), 259-286.

[2] Romans as a missiological document:

D. Moo,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(NICNT; Grand Rapids: Eerdmans, 1996), 14. R. N. Longenecker, “On the Form, Function, and Authority of the New Testament Letters,” in Scripture and Truth (ed. D. A. Carson and J. Woodbridge; Grand Rapids: Zondervan, 1983), 104.

William B. Barcley, "Reading Romans Missiologically," www.globalmissiology.net Oct. 2003

[3]罗十五:25-32说保罗先访耶路撒冷,代外邦人把捐献资助贫困的信徒。